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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法守法拒欺凌 法治护航助成长

[日期:2026-05-28] 来源:  作者: [字体: ]
     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法治观念,筑牢校园安全防线,引导青少年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,2026年5月27日下午,我校法制副校长东港镇派出所乔志刚警官、王纯进警官走进渤海校园,为我校全体师生开展校园法治教育专题讲座。
      活动伊始,董事会顾问李茂森主任向全体师生介绍到场警官,对公安干警专程入校开展普法宣讲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。他指出,法治教育是守护校园平安、助力学生成长的关键工作,希望全体同学认真听讲、深刻领会,不断强化法治思维,共同打造平安、文明、和谐的校园环境。
      乔志刚警官以“知法守法拒欺凌 护航青春不迷航”为主题,结合2026年新修订的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与真实校园案例,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深刻的法治课。他首先通过多组典型案例,拆解、梳理出五类校园欺凌行为:肢体欺凌包括殴打、推搡、抢夺、恐吓;语言欺凌包含辱骂、起侮辱绰号、嘲讽、威胁;社交欺凌表现为孤立、排斥、拉帮结派排挤;财物欺凌指强拿硬要、勒索、故意损坏他人物品;网络欺凌则有造谣、P图恶搞、曝光隐私、恶意攻击等行为。这些行为会对受害者身心造成严重伤害,施暴者与旁观者也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,打破了 “校园欺凌只是小事、未成年人违法免责” 的误区。
      随后,乔警官结合不同年龄节点,系统讲解了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:不满12周岁的欺凌行为,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,不良行为将记入成长档案;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,情节严重的欺凌行为将面临矫治教育甚至刑事追责;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,打架斗殴、抢劫等行为可被执行行政拘留,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;已满16周岁的欺凌行为,无论情节轻重均受处罚,违法记录将终身留存,直接影响升学、考公、参军等人生选择。他特别强调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年龄从来不是逃避责任的借口,一时冲动的代价,可能是影响终身的污点。
      在宣讲的最后部分,乔志刚警官向同学们提出了明确倡议,希望大家做到“三不”:不做受害者,学会自我保护,遭遇欺凌时及时向老师求助并保留证据;不做施暴者,摒弃“哥们义气”的错误想法,尊重他人、理性处理矛盾;不做旁观者,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主动报告、制止欺凌行为,共同守护校园净土。
      乔志刚警官宣讲结束后,王纯进警官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分享感悟,着重剖析校园打架行为的多重危害,此类行为不仅会造成人身损伤,还会产生高额赔偿费用,相关当事人更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他特别提醒同学们,校园各处均安装有监控设备,不存在所谓“隐蔽角落”,并寄语全体学生谨遵师长教导,严格约束自身言行,守护身心健康,不给家庭增添负担。
      最后,董事会顾问李茂森主任在讲话中梳理了校园里因网络发言、物品借用、日常相处引发的各类小矛盾,提醒同学们遇到分歧切勿私下解决,务必第一时间向老师和学校求助,以合理合法的方式化解问题。他希望全体同学以此次讲座为契机,树立牢固的法治意识,严守校规校纪,争做遵纪守法、积极向上的优秀学子。
      此次法治讲座案例鲜活、内容务实,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,进一步夯实了校园法治建设根基。我校将持续常态化开展普法安全教育,营造崇法向善的校园氛围,以法为盾守护学子们的青春航向,为同学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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